各家长: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申报与发放工作的通知》(深教〔2015〕39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新区公共事业局对符合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资格的儿童人数及补贴经费进行了审核汇总。现2015-2016学年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经费已下发至幼儿园:
一、发放标准、对象及要求
(一)发放标准
各幼儿园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按1300元/人/年标准退还儿童家长本学期缴纳的保教费,不得用于抵扣下学期的保教费。
(二)发放对象及发放金额
保教费补贴:
1.2015年秋季学期(上学期)符合补贴资格的本园幼儿,且本学期还在本园就读的,一次性发放保教费补贴1300元。
2.2015年秋季学期(上学期)符合补贴资格的本园幼儿,本学期转学到深圳市范围内其他幼儿园就读的,一次性发放保教费补贴1300元。
3.2015年秋季学期(上学期)符合补贴资格的在园幼儿,本学期转学到深圳市外幼儿园就读的,只发放上学期的保教费补贴650元。
注:符合第2类发放对象要求的幼儿,须提供现在读幼儿园开具的就读证明一式三份(模板见附件2),回原申请幼儿园领取补贴。
体检费补贴:
2015年秋季学期(上学期)符合补贴资格的本园幼儿,家长已缴纳体检费的,幼儿园参照深教〔2012〕599号文中的体检费用标准退还体检费(小班130元/人/年;中班、大班90元/人/年)。
个别幼儿自行参加体检的,家长凭发票或体检证明领取体检费退费(实际缴费高于标准的,按标准执行退费;低于标准的按实际缴费金额退体检费)。
扣除上述用于退还儿童家长缴纳的保教费和儿童体检费用后的补贴余款,全部用于购买儿童读物或教玩具供全园幼儿使用。
朵朵幼儿园
2016年3月8日